来源:作者:添加日期:2023-08-30
8月25日,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与南宁军事检察院、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北海海警局、防城港海警局、钦州海警局等单位联合签署《关于加强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军地协作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广西北部湾地区海洋公益诉讼军地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意见》结合广西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明确军地协作目标、协作机制和协作要求等内容,涵盖案件管辖协作、调查取证协作、诉前程序协作、诉讼风险防控、诉讼衔接配合、联合专项行动、法治宣传教育等具体机制,为做好海洋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平台支撑和体系支持,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国防军事利益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本次机制的签订,弥补了北海市检察机关与相关签约单位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协作机制的空白,是形成执法司法机关共护海洋工作合力、推进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探索。
签约仪式上,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姚中伟提出,本次建立联动机制,是各方共同完善中国特色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保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实践。各方要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优势,利用好协作机制,为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近年来,北海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区域特色,聚焦海洋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能动履职,打造“一岛一滩两带”海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模式,为建设品质北海、魅力北海做出检察贡献。
下一步,北海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签订机制为契机,不断强化办案质量,构建海洋保护公益诉讼军地协作格局,筑牢生态保护屏障,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壮美广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