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单位北海市农业局涉嫌单位受贿罪、被告人范惠有涉嫌单位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提起公诉

来源:本站作者:添加日期:2017-03-13


       北海市农业局涉嫌单位受贿罪、北海市农业局经济作物科原科长范惠有(正科级)涉嫌单位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近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已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单位北海市农业局、被告人范惠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范惠有,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北海市农业局作为国家机关,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被告人范惠有是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范惠有利用北海市农业局经济作物科科长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伙同他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