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作者:黄志华添加日期:2015-11-06
【摘要】群众是水,党是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所以我党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就是我党走群众路线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也是我党对各国家机关部门的基本要求。笔者试着用观察法、个案研究法、定性分析法、经验总结法、逻辑思维法等方法,分析我市反贪部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思路和举措。
【关键词】;反贪、群众、问题、思路、举措
习近平主席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中指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只有确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才能做到坚如磐石。反贪部门作为承担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重要职能的部门,如何结合自身的职能,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呢?笔者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试探讨相关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一、理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我们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首先必须理清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主要有:医疗问题、教育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三农”问题、土地管理问题、保障性住房问题、征地拆迁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官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腐败问题……显然,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不少,但毫无疑问,腐败问题,绝对是当前群众最痛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并且腐败问题也是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背后的黑手,腐败问题解决好了,其他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所以,反贪部门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反腐败。
我们反腐败既要“打老虎”,更要“拍苍蝇”。因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就是“苍蝇”,虽然这些腐败现象单个案件的危害性可能不是很大,案值也不是很高,但它发生在群众的眼皮底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极大。所以,我市反贪部门只有严厉打击“苍蝇”,才能算是真正地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否则一切都只能沦为空谈。
二、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
我们要为群众“拍苍蝇”,必须按照一定的步骤,采取一定的措施:首先,我们要想方设法发现“苍蝇”;其次:我们要研究“苍蝇经常活动的领域和活动规律”,这样才能将其从“阴暗的角落”揪出;再次,我们还得有一把实用的“苍蝇拍”,才能最终将“苍蝇”消灭。
(一)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发现“苍蝇”
我们发现“苍蝇”的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条是来自群众的举报,另一条是根据“苍蝇的痕迹”去发现。生活中,当利益受到贪污贿赂犯罪的侵害后,有的群众会直接将这些“苍蝇”举报给反贪等相关部门,但并不是所有的群众都这样做:有些群众不知如何举报;有些是不敢举报,怕被打击报复;有些群众虽然发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但却不知道是受了“苍蝇”的侵扰。所以,这就要求我们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积极发现“苍蝇”——也就是我们不仅要采取有效措施,拓宽渠道,让群众积极、大胆、方便地举报贪污贿赂犯罪;还要开阔眼界,及时发现“苍蝇的痕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所折射出的某些不正常的社会现象,通过分析这些现象,找到“苍蝇”。
1、加强和完善举报机制,激励群众举报“苍蝇”。首先,为了方便群众举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都已经设立了举报中心,专门负责受理举报线索,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网上举报、传真、电话、来人面谈及预约来访等方式反映问题,举报“苍蝇”。反贪部门应该加强与控申等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掌握相关线索。
其次,群众因举报而受到打击报复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是阻碍群众举报的一大原因,反贪部门应该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反贪部门及其他部门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好保密工作;第二,检察机关要对泄密人员要进行严厉惩罚,以儆效尤;第三,对可能受到打击报复的群众要采取适当的、有效的保护措施;第四,对打击报复举报群众的人员要进行处罚,对涉及犯罪的,要严格按照司法程序进行处理。另外,反贪部门应该采取措施激励群众举报:对于群众的实名举报,如果举报内容经查证是属实的,反贪部门应及时应将相关情况上报给院领导,对实名举报人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通过各种方式来激励群众举报。
再次,对于因举报或对一些经过初查,因为各种原因确实不能成案的举报线索,举报人来访找到反贪人员,后者在接访时,一定要秉着真心、诚心和耐心,认真聆听,站在群众的立场、将心比心,耐心释法说理,以此来平息举报人的不满情绪,争取对方的理解和信任。不能推诿责任,更不能闹情绪、摆架子,引发与举报群众的冲突。
2、开拓思维,举一反三,从已查案件中发现更多的“苍蝇”。很多现象都不是孤立的,而是普遍联系的,腐败现象也是一样的,反贪人员一定要用联系的思维去思考问题,学会举一反三,这样才能挖出更多的“苍蝇”。例如我市反贪部门成功立查的工商系统登记注册科单位受贿案:我们先是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了该系统其中某分局的登记注册科利用为企业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工作便利,硬性指定群众在一特定的报刊上登广告,然后收取该报社的好处费的犯罪事实,此时,如果我们的思维是片面的,群众举报了这一问题,我们解决了这一问题,那么事情就应该结束了,但如果我们用普遍联系的思维去思考,事情远远没有结束:因为既然这一分局有这种现象,那么市局和其他分局是否也有这种现象,这是否是这个行业的一个普遍现象呢?我们的侦查人员带着这样的问号去调查,最后果然从该系统的市局及其他分局揪出了更多的“苍蝇”。
3、善于发现“苍蝇的痕迹”,通过分析研究顺藤摸瓜找到背后的“苍蝇”。比如我市成功破获的最大的医疗腐败窝串案:我们先是在生活中发现了“苍蝇的痕迹”—— 一个群众经常反映现象:“如今去公立医院看病,医生开的药比其他医疗机构和药店卖的同一款药价格高了很多,并且很多药与治疗自己所患的病无关”。随后,我们根据这一“痕迹”展开研究,一步步寻找原因,我们发现,公益医院的部分药“高得离谱”是因为其进货价本来就“高得离谱”,而进货价“高得离谱”是因为里面存在一个体制上的漏洞及一个行业潜规则:虽然公立医院在药品采购决策等环节有一整套正当的程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决定权却往往掌握在该医院少数人员手上,这些人完全可以凭个人意志来下决定,无人监管;而且因为医院是公立的,这些人下决定时是不需要自己掏腰包的,因此不涉及其个人利益,这是体制上的漏洞;部分狡猾的药商就是利用上述漏洞,大幅度提高销售给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将高出成本和正常利润的部分作为层层“公关”的费用:第一层“公关”的对象就是这些药品采购决策人,通过收买这些人让自己“高得离谱”的药品进入医院;第二层“公关”的对象是临床医生,将回扣与医生开药挂扣,“激励”医生为患者多开自己这种“高得离谱”的药;第三层“公关”的对象是统计人员,因为只有收买了统计人员,才能知道有多少医生开了多少自己这种“高得离谱”的药,才能完成上述第二步“公关”,这就是该行业的一个潜规则。我们就是这样通过对“苍蝇痕迹”的分析,最后找到“苍蝇”的。
4、善于通过各种媒体发现“苍蝇痕迹”。首先,反贪人员要关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的有关本地区的一些新闻,特别是报道群众所反映问题的新闻,从中发现“苍蝇的痕迹”。其次,不少群众,特别是年轻人,喜欢在微博、博客、个人空间里、或者在论坛、贴吧等网络社区内发表意见,或者宣泄自己对某些现象的不满。因此,关注身边人的微博、博客、个人空间,关注我市主要网络社区的信息,可以快速有效地发现“苍蝇痕迹”。再次,部分网友直接在网络上曝光其掌握的一些官员不道德的、或违法乱纪的材料,甚至直接揭发某些官员贪污腐败犯罪,我们只有关注了网络信息,才能发现这些“苍蝇”。
(二)研究“苍蝇经常活动的领域和活动规律”,将其从“阴暗的角落”揪出
我们发现了“苍蝇”后,下一步就是要总结“苍蝇经常出没的领域”,如医疗、“三农”、教育、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工程招投标、生态环境等领域;研究“苍蝇在这些领域的活动规律”——也就是这些领域的行业潜规则;将“苍蝇”从“阴暗的角落”——也就是这些领域的腐败高发环节揪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针对性的进行打击。
如上面提到的医疗领域的案例:我们在通过“苍蝇的痕迹”找“苍蝇”的过程中,不仅发现了其行业潜规则,还找到了该领域的两个腐败的高发区:一个是药品的采购环节;另一个是临床环节。事实上,该领域腐败的高发区远不止这两个,其他的如基建工程、医疗器械及物资采购、财务会计等环节都是腐败高发区,也与群众的利益紧密相关,这都是需要我们深入去研究的。另外,其他领域的情况也是一样的,反贪部门在接到群众对“苍蝇”的举报后、在发现“苍蝇的痕迹”后、或者在学习其他的案例时,一定要潜心研究这些“苍蝇”所出没领域的潜规则,找出这些领域腐败高发区,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苍蝇”活动高发区:如“三农”领域的专项资金发放环节、基础公益设施建设环节;教育领域的招生分配环节、教材采购环节;征地拆迁领域的征地补偿款的管理和发放环节;社会保障领域的社保基金的管理环节等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了然于胸,才能更好的“拍死”这些啃噬群众利益的“苍蝇”。
(三)制造一把实用的“苍蝇拍”
在我们发现了“苍蝇”,完全了解了“苍蝇”活动的领域、活动规律后,剩下的就是抓住和消灭“苍蝇”的问题了。当前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智商越来越高、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强、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这给我们反贪部门的侦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的挑战,如果我们没有一把实用的“苍蝇拍”,实难完成党和人民群众交给我们的“拍苍蝇”的任务。
那这把“苍蝇拍”应该是怎样的呢?笔者认为,这把“苍蝇拍”应该是一把能够将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武器,也就是能够锁定和缉拿犯罪嫌疑人、追回赃款;能够收集有效证据、让贪污贿赂案件诉得出、判得下的一把武器。它包括这三个方面内容:一整套完备高效的反贪工作机制;一支优秀的反贪队伍;一套先进实用的高科技侦查设备。因此,我们应该从三方面来锻造我们的“苍蝇拍”:
1、建立一套能高效运转的反贪工作机制。包括线索管理机制、初查机制、侦查机制、公诉引导取证机制、案件管理机制等一系列的贯穿反贪办案工作全过程的综合管理机制。首先,线索移送、评估、提炼分析等线索管理机制,能够让我们进一步提高自行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其次,“领导负责”、“一体化”、“大侦查”等侦查机制能够快速提高我们的案件侦破率。例如:“领导负责制”可以确保在办理案件中,领导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对案件侦破进行全程跟踪监督,随时掌握案件侦破进程,适时调整案件侦破方向、角度,实现快速高效破案。另外,“一体化”和“大侦查”机制,能够统一调配侦查力量,通过上下互动、协办参办,实现案件集中取证、集中审讯、集中突破,还能更好地实现追赃。再次,案件管理机制能让我们的案件始终保持高质量。例如:强化对案件的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坚持对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重要证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持案件风险评估,强化安全意识;规范使用强制措施,强化人权保障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这些都可以保证我们的案件“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下”。
2、建立一支优秀的反贪队伍。包括善于统战指挥的领导;善于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案件、制定谋略策略的参谋;善于运用各种策略技巧进行外围取证的侦查员;精通各种高科技设备,能够对各类证据正进行提取、固定、保存的技术人员;善于根据各种犯罪嫌疑人的不同特点、不同的审讯阶段调整审讯策略、灵活运用审讯技巧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审讯专家;善于从公诉及判决的角度,根据所收集的案件证据进行综合整理分析、提出查漏补缺意见,完善证据锁链的分析人员;及善于与其他部门、其他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的组织人员等。反贪人才应该走专业化的路线,然而,由于我市两级院编制的不足,反贪部门通常都是人少案多,反贪人员通常都是一人兼数职,这无疑给我们的反贪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这种人少案多的情况,反贪部门应该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反贪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让其成为综合型的反贪人才。具体的措施如下:第一、招录新的反贪人员前,先让其到侦监、公诉、或者法院的审判部门工作一段时间,树立其证据的意识。第二、开展以反贪谋略、策略;初查、侦查、审讯策略及技巧为内容的各种培训,提高反贪人员的各项业务能力;同时,让反贪人员参加各种应用技侦设备的培训,让其能熟练使用各种高科技设备收集、提取、固定证据。第三、开展“一案一总结”的案件总结活动,在每一个案件结案后,都组织所有的反贪人员对该案件进行总结学习:分析做得好的地方,好的方法,将这些好的经验运用于以后的案件侦办中;同时总结做得不足的地方,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办案中避免再次出现同样或者类似情况。第四、经常开展业务竞赛,通过良性竞争激励反贪人员积极学习,提高水平。最后、双管齐下,争做群众信赖的反贪卫士。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反贪人员只有正人先正己,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能理直气壮地反腐,去为人民群众灭“苍蝇”,因此,反贪人员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同时要接受内外部多层次的监督,防腐抗变。只有这样,才能锻造出一支让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优秀的反贪队伍。
3、配备一套先进实用的高科技侦查设备。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保护,任何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的违法取证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同时,随着科技水平的高速发展和信息化的普及,贪污贿赂犯罪日益呈现出技术化、高智能化乃至有组织化,犯罪手段也更加狡诈、隐蔽,犯罪分子反侦查手段也不断增强;传统的“一支笔、一张纸、一张嘴”的侦查手段已经很难满足当前的办案要求,特别是许多“一对一”的犯罪,如受贿犯罪,不借助技术侦查手段,在理论上已经无法侦破。因此,反贪部门必须根据科技强检的政策,配备一套先进实用的高科技侦查设备,运用专业取证设备及分析软件,对可能与案件相关的电子数据进行固定、提取、检索与分析,如提取犯罪嫌疑人手机、电脑中的犯罪信息,获取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留下的犯罪痕迹等;另外,反贪部门要依靠新刑诉法赋予的技术侦查权,灵活使用夜视、监听、监控、录音、录像、定位等技术,借助这些技侦手段,充分获取客观证据,瓦解犯罪嫌疑人订立的攻守同盟,提高成案率。
综上所述,反贪部门只有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腐败犯罪,才算是真正为群众解决问题。虽然随着党和国家加大对侵蚀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的打击力度,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也有所遏制,但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本消除,在某些领域仍表现得十分突出;此外,我们应该看到人民群众对目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还不满意,我们的工作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犯罪将是我们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