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添加日期:2024-06-17
“感谢检察官,这段时间为了帮我保住房子多次奔走协商,还帮我争取减免了大部分律师代理费,现在案件和解了,房子保住了,我也能睡个安稳觉了。”近日,一民事复查案件当事人钟某来到北海市检察院向检察官表达谢意。
申请人钟某与北海某银行,以钟某的房屋作为抵押签订房屋按揭贷款合同。该银行于2022年10月31日将申请人钟某诉至法院,称贷款人逾期还贷,违反合同约定。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按揭合同提前到期、申请人钟某立即清偿未偿还款项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并支持放贷银行对钟某名下房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钟某不服法院判决及基层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向北海市检察院申请复查。
依法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经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申诉材料、调阅相关卷宗材料、逐一核对申请人的还贷记录,查明申请人确实存在连续三个月逾期还贷的事实,申请人在一审开庭前两次偿还了四期逾期贷款,申请再审被驳回后持续按时足额还贷。
承办检察官根据审查的事实向申请人钟某释明,逾期归还房贷是事实,确实违反了双方合同约定,放贷银行确实有权要求合同提前到期及提前还贷。经过承办检察官的耐心释法,申请人敞开心扉,称其因父亲病故、母亲长期患病及疫情等实际困难,导致贷款断供三个月,并非恶意逾期,如果房子被执行后,其将居无定所,表示愿意继续还房贷,希望能继续履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带着申请人的真实诉求,市检察院包案院领导与承办检察官走访了放贷银行及其委托诉讼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协商。
“虽然银行方请求双方借贷合同提前到期及提前还贷的诉求得到法院支持,但是即使拍卖该房产,以市场行情,拍卖所得款也不足以清偿贷款,以贷款人的经济现状,短期内也无法执行到贷款余额,且对贷款人更是雪上加霜。”包案院领导与承办检察官从案情及申请人困境出发,分析利弊,动之以情,晓知以法,经细致释法说理,放贷银行最终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但诉讼所产生的律师费用依法由申请人承担。
考虑到申请人目前的经济状况无法负担全额律师费用,为解决案件律师费的承担问题,包案院领导及承办检察官再次奔走于放贷银行、代理律所与申请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最终,三方终于达成一致,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继续履行房贷合同,律师事务所同意将原判决由申请人承担的律师费从一万多元减至两千元。
下一步,北海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监督办案全过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