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成果展示 | 检察机关融合履职,筑起保护妇女儿童检察司法屏障

来源:作者:添加日期:2024-03-08


近年来,北海市检察机关以集中办理机制为支撑,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力度,筑起保护妇女儿童检察司法屏障。


强基固本,创新未检办案机构和模式


跨区域集中未检力量,凝聚工作合力。为适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合全面发展的规律,北海市检察院结合区域特色,于2022年7月成立了“珠城护未”工作室和“廉珠未检”工作室,其中“珠城护未”工作室管辖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的案件,“廉珠未检”工作室管辖合浦县辖区的案件。通过整合全市未检力量,不仅实现全市未检案件专人专办,更有效化解个别院未检力量单薄、业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各项涉未成年人考核指标持续向好,实现了“1+1>2”的效果。


利剑出击,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将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拐卖妇女罪等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近五年来,共审查逮捕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200余件,审查起诉300余件,批捕率、起诉率均高于整体刑事案件的数据。这些数据体现了北海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决心和成效。与医院、公安建立“一站式”取证工作室,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等制度,妥善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从快、优先、专人办理。2023年北海市检察院获评“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当好“守护人”,“四大检察”统一集中办理


坚持“四大检察”联动,有效提升综合司法保护质效。在全区率先开展涉未成年人民事检察监督,在涉妇女儿童抚养费、亲情探望、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检察领域发挥监督作用。2022年以来通过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隐私权、选择权等权利。通过深挖刑事案件线索开展综合履职的方式帮助受害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已获得赔偿金额近26万余元。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为31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50余万元,为因案致贫、致困以及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34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共60余万元。


织密权益“保护网,健全社会联动机制


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教育局、妇联等团体机构,签署《关于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司法救助的意见》,制定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校园侵害未成年人处置制度等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该机制深入探索在《反家庭暴力法》框架下的多部门协作工作模式,努力构建完善的保障妇女权益社会综合保护体系。2023年3月,与北海市妇女联合会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北海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拓宽广大妇女儿童权益的救济途径。2023年6月,合浦县检察院推动合浦县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合浦县委员会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合浦县家庭教育指导站,为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提供了专门咨询场所。此外,为了更好教育和改造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北海市检察机关积极与北海市第二十六中学共商共建,联合建立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北海市第二十六中学运行机制的通知》,首次将检察机关决定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纳入招生范围,开展专业化的矫治教育。


撑起“防护盾”,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普法宣传


积极借助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创新基地,引导中小学师生及家长参观1400余人次,举办红领巾校外课堂等多种活动,丰富普法形式。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不断强化妇女和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借助新媒体平台,逐步推动实现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宣讲全覆盖,如“廉珠未检”工作室充分运用新媒体时代传播的优势,在2023年秋季开学通过“法治云课堂”为全县中小学12万多名师生同步送上精彩的开学第一课。2021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计开展保护妇女儿童相关的法治宣讲近千场,累计覆盖近百万人次,发放法治材料数万余份,极大提升了妇女儿童防性侵、防欺凌、反家暴等能力。


“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人民检察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神圣使命。”北海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担负起《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不断探索和创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思路和制度机制,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继续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